如今,當涉及到人臉識別時,許多人并不陌生。
當前,越來越多的人使用面部識別。
但是,在使用人臉識別之前,我們絕不能忽略它的安全風險。
這是“見臉時代”,這也是“刷臉時代”。
顯然,后者建立了廣泛的群眾基礎:社區訪問控制系統增加了面部識別功能,孩子們像游戲一樣,爭先恐后刷,tip,抬頭,挺胸和比賽成功。
一通。
最開心的是,大寶刷了一下臉,打開了門。
嬰兒車中的二寶感到冷漠和不滿。
他哭了,要求父母把他抱起來并刷他的臉。
。
如今,越來越多的事情可以“刷臉”。
”,即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來解決。
與孩子們的興奮和好奇相反:法律專家的憂慮。
據報道,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老東彥在她的社區發布了關于安裝面部識別門禁系統的公告,要求房主提供房地產證,身份證,面部識別等信息,她想做一點努力”。
“當即將將面部識別風險和法律依據的報告發送給每個都有數百名所有者的兩個微信小組時,他們沒有得到預期的答復。
老東彥還向居委會和該物業發送了一封法律函件,然后她成為了四方“談判”組織的所有者。
在街道,財產委員會和財產之間。
最終,這條街同意業主在進入和離開社區時可以自愿選擇門禁卡,手機或面部識別的方法。
最近,由國家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其他機構建立的App特別治理工作組發布了“面部識別應用程序公開調查報告(2020)”。
該報告顯示,超過90%的受訪者使用了人臉識別功能,其中包括“人臉支付”功能。
是最受歡迎的。
但是,有60%的受訪者認為面部識別技術有濫用的趨勢,另有30%的受訪者表示,由于泄露或濫用面部信息,他們遭受了隱私或財產損失。
面部識別訪問控制系統方便且快速,并且可以被視為“懶惰設計”,但是社區不能支持“懶惰管理”。
為了保護知情權和尊重選擇權,只有“兩種權力是最好的”。
保護個人信息是否可以走“污染優先,處理后污染”的老路。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已經在正在征求公眾意見。
草案建議,應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和個人識別設備,以維護公共安全,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并設置醒目提示。
所收集的個人圖像和個人身份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透露或提供給他人;除非獲得個人同意或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